【本报清远电】一幅短短8个字的书法作品却引出一段复杂的法律纠纷。近日,广东清远一青年书法家以自己的作品著作权被侵害为由将一家旅行社告上了法庭。
曾先生现供职于清远某金融单位,他自幼酷爱书法,作品曾多次在全国性的书法比赛中获奖,目前是广东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委员。由于在书法界颇具名气,向其索要字画的朋友自然多起来。“但自己的书法作品被人用于商业广告还是头一回。主要是因为该旅行社使用时未经我的同意。”曾先生于去年11月1日透过法律途径向清远某旅行社发出律师函,指对方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将自己的美术作品“XX假期,放眼天下”复制使用于名片、旅行袋、广告宣传品,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年12月20日,曾先生又一纸诉状将该旅行社告上了法庭,指被告自1998年2月至1999年4月期间,多次在当地媒体刊登的商业广告上复制使用了该书法作品,请求法庭判令被告向自己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8万元。
对为何要在对方使用了近3年时间才提起法律诉讼,曾先生说:“以前有人要自己写这几个字的时候,自己并不知道会用于这么大的商业广告范围,直到去年有朋友提醒我才知道。另外,我过去对著作权也了解不多,在参加了3年的法学本科函授后,才增强了维权意识。”
据悉,该旅行社已向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表明自己对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是不知情的,当时是通过第三者提供的,即对使用曾先生的书法作品广告主观上无过错。这起诉讼案不日将开庭审理。(石保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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