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春八月十五日消息:(记者吴兆飞)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曾轰动一时的长春市东盛路小学一体育老师杀校长案。被告人张兴伟,男,二十三岁,长春人。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起诉书中称:“被告人张兴伟自称,由于校长辛某以前曾威胁他下岗,否则就得拿两万元“摆平”此事,为此他怀恨在心。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三日,他来到辛某的家中,用三角刮刀朝女校长的腹部、胸部、颈部连刺数刀后逃跑。”
据警方介绍,女校长被刺伤倒在血泊中,其家人回家后发现,立即将她送往医院抢救,终因失血过多死亡。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因肝脏刺创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张兴伟的辩护律师认为,本案张兴伟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这里的故意应为间接故意,相对于直接故意杀人来讲,张兴伟的主观恶性较轻。
另外,在本案的起因中,被害人女校长有一定的过错,依据这两点请求法院合议庭考虑适当减轻被告人的罪责。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则认为,张故意杀人致死,并且作案后在逃,应给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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