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16日消息:北京人在婚姻关系中个人的自主意识和相对独立性进一步增强,婚姻家庭观念发生了很
大变化。“离婚无好人,好人不离婚”的观念逐渐被离婚自由取代。女性提出离婚的日渐增多。
据北京东城区法院统计,2000年受理离婚案件1321件,其中原告为女性的占65%。对待离婚的问题越来越
平和。当“离婚后,一方陷入生活困境”时,81.39%的人选择了“给予经济帮助”或“有限度地一次性给予经济帮助”
。
人民网的报道说,东城区妇联对1698名各阶层人士做了问卷调查,其中男性占32.69%,女性占67.31
%,已婚占89.98%。调查发现,八成人愿意资助前夫或前妻,七成人对婚外情表示容忍。
东城区妇联对婚姻家庭观念的调查表明,北京人的婚姻观念越来越开放,对婚姻生活态度更加宽容。
离婚后,不再以子女作为要挟对方的筹码,而是倾向于更多地给子女以关爱,尽可能减少给子女带来伤害。只有2%
的人认为没有与未成年子女生活的一方没有探视权。70%的人认为离婚夫妻双方轮流监护子女最好。
对“婚外情”等现象大多数人持容忍态度。对“已婚者与未婚者长期同居”,有三分之一的人选择说不清,只有23
.9%的人认为是重婚;对“已婚者与未婚者生儿育女”,只有46.35%的人认为是重婚。
当问到“在婚姻生活中,如一方有婚外情,谁应负主要责任”这一问题时,回答“有婚外情的一方”、“夫妻双方”
、“第三者”各占三分之一。有40%的人认为“作风问题”是隐私。(黄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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