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件]
女儿年满18岁,父亲还该不该支付学费?日前,王某因拒绝支付亲生女儿上大学的费用,北碚区某中学的毕业女生小丽状告父亲,要求其父承担她上大学的全部费用。
据介绍,小丽和母亲、外婆居住,其父与其母分居近十年。其间,小丽仅靠母亲300元的退休工资,完成了初、高中学业。今年,小丽以较好的成绩考入某高校。
面对录取通知书,小丽双眼迷茫。其母身患癫痫病,多年来一直无钱医治。其父对她的学习费用早就“断奶”,这次更是明确表示不愿承担任何费用。眼看开学时间渐渐逼近,小丽无奈,只好和母亲一同将其父推上了被告席。
其父为何不支付小丽的学费?其母称,小丽的父亲在外“包二奶”,心思根本没在家里。他对家庭、对女儿一概不管,没有尽到一点父亲的责任。而其父认为,如今小丽已年满18岁,母亲已将她抚养成人,已尽到抚养的义务,以后的路得靠她自己去走。
[正方观点]
小丽的父亲不愿承担亲生女儿上大学的费用。对此,小丽的亲戚、邻居认为其父是无情无理,并纷纷谴责其父的“不道德”行为。亲戚们称,其父有钱“包二奶”,为何却无钱供子女读书?小丽母亲收入低微,又有病缠身,每月还要承担起全家3口人的生活开支,根本无力支付女儿上大学的费用。
虽然小丽的父亲和母亲分居多年,但小丽和父亲的血缘关系、法定的父女关系依然存在。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即便其父母离婚,但父女关系仍不能因离婚而改变,父亲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并不能因离婚而解除。小丽的亲戚、邻居们坚称,她父亲应该为其支付学费、生活费等费用,直至小丽大学毕业。
[反方观点]
有社会工作者认为,小丽的父亲虽有些不尽情理,但现在小丽已长大成人,应该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不能再依靠父母了。该社会工作者称,不久前上海有一类似案件,一22岁的大男孩俞某辞职报考大学,他要求法院判令其父每月支付他300元抚育费。法庭认为他已年满18周岁,已是成年之人,且无身体疾病,也不是在校学生,未予支持。
[律师评说]
对此,重庆天之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熊昭告诉记者,新《婚姻法》规定,父母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如何理解这条规定,应区别不同情况对待。年龄虽然是个重要因素,但非唯一的因素,还应看子女是否有收入来源,能否独立生活。本案中的小丽虽然年满18周岁,但她还是学生,尚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同时,其母亲经济困难,小丽的父亲过去尚未尽到责任,法庭应酌情考虑判令其父支付小丽生活费和教育费。(雷彬 闻治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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