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国伟通讯员马莉)受害人送锦旗感谢检察官的事情不足为奇,可让检察官送上法庭并被判刑的被告人回过头来又向检察官送锦旗表示感谢的事却并不多见。
8月12日,刑满释放的黄某让自己的丈夫把一面写有“明察秋毫不枉不纵”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了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二科,交给科长崔岩和案件承办人刘乃宏,感谢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认真负责,不辞辛劳调查取证,明察秋毫,使被告人黄某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原来,黄某因涉嫌诈骗罪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根据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法定刑期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承办此案的罗湖区检察院刑事检察二科的检察员刘乃宏,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在审查案件时发现黄某非法占有28万元的主观故意的证据不足,因为现有证据显示:被告人黄某与被害人之间是朋友关系,黄某因自己店里的资金周转不灵,借钱心切,而采用伪造两份长发储金保险单的手段,取得了被害人28万元人民币,并且在事后已经全部归还。为彻底查清案情,刘乃宏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弄清了被告人黄某确是借用而不是想非法占有这笔钱。最终,检察机关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对黄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也以此项罪名判处黄某5个月拘役。
黄某被判后口服心服,认为检察官这种对法律对事实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做法值得敬佩和感谢,于是让丈夫代表她前来感谢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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