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己炒股亏损,竟然擅自挪用股东资金弥补,并与他人勾结贪污公款的某证券营业部职员潘峻,昨日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年仅28岁的被告人潘峻原系某证券营业部交易部副经理。1998年,在某公司担任出纳员的中学同学曲文琦(已被判处有期徒刑)挪用单位巨额公款委托其炒股时,因运作失误,在短短的四个多月时间里,潘峻共造成了近80万元的损失。为归还欠款,被告人潘峻多次擅自挪用股东资金进行周转。1999年3月8日,因资金周转困难,潘峻私自将一名股东账户内的75000股“青岛啤酒”股票低价卖出,并将近四十二万元资金清算至自己控制的股东账户内,用于偿还欠款及炒股,直至案发。
1999年6月,曲文琦再次找到被告人潘峻,密谋利用报销假发票的方式贪污单位公款,潘峻先后两次从广州购买广告公司发票,并填写正面部分内容,由曲文琦模仿单位领导笔迹签名,合伙从该单位贪污公款46万元,后潘峻以炒股为名将款划入证券公司,用以弥补前期炒股亏损。(淑华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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