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易水)三年半前,一个意外的医疗事故导致妻子成为植物人,在各方尽一切努力治疗恢复无望的情况下,男方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并抚养孩子的请求,这一离婚官司昨日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开庭。
家住宝鸡市渭滨区的桑某本来有一个十分美好的家庭,夫妻恩爱并生有一子,但谁也没有想到噩运却降临到了她的身上。1998年初,37岁的桑某被诊断出乳腺增生后遗症后,到宝鸡一家医院做手术。手术时由于麻醉出现意外,桑某在手术台上被抢救了19个昼夜,后又转到了另一家医院治疗,虽然心、肝、肺、胆等未见异常,肠胃功能完好,血压正常,但却失去了思维,最终被多家医院会诊后确诊为“麻醉意外致植物状态”。
这一意外事故发生后,桑某的丈夫长期在医院里吃住,陪护妻子,希望用自己的爱心唤醒亲人。然而三年半时间过去了,桑某的病情却没有一点好转的迹象,男方在此情况下认为自己一人既要照顾孩子,又要照顾病人、老人,还要上班工作,生活压力非常大,于是提出了离婚的请求,并在抚养孩子的同时,承诺照顾桑某至病故。
而桑某的父亲则认为,如果离婚两人就没有了夫妻关系,也没有了夫妻义务,又何谈“照顾”二字?这样桑某的监护责任就落到了两位年逾古稀的老人身上,所以对男方的想法他觉得无法接受。
昨天下午,渭滨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离婚案,但由于种种原因,该案的法官拒绝透露任何关于本案的消息。
据了解,宝鸡这起首例植物人离婚案的最终结果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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