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斗天 通讯员张璐) 街道两旁的小店内随处可见张挂着标有“女庄裤”的招牌,几家意欲说服顾客购物的商铺打出的“薄利多销”的招牌竟然把“薄”字上面的草字头丢了,变成了“溥利”,“清货”中“货”字的下半部分凭空变成了繁写的“见”字,欢迎光临的“迎”字里面成了一个“币”字———这是罗湖区联合检查组昨在检查规范用字时所见到的令人啼笑皆非的现象。
检查组由罗湖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东门街道办事处、东门步行街管理办公室、湖贝工商所、南塘工商所等多家单位组成,在对东门路路段、东门步行街解放路路段的数百家企事业单位、商厦、店铺的单位门牌、广告牌、交通指示牌及其他告示牌中不规范用字及文字残缺情况进行检查后发现,东门一带的社会用字情况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尤其是一些大型企业、单位都能较好的执行国家有关的语言文字政策,使用规范的汉语和外文,但部分单位的某些告示牌中也存在着社会用字不规范、滥用繁体字、随意写错别字等问题。联合检查组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教育宣传并发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广告用语中不得使用错别字,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使用繁体字等,否则有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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