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昆明市西山区消委会棕树营监督站工作人员调解,澜沧江啤酒公司同意向右眼7级伤残的昆明市民陈先生赔偿35000元。陈某也因此成为我省第一位因啤酒瓶爆炸致伤、获赔偿金额最多者。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监督站经办人员张伟。
据介绍,今年8月6日,西山区消委会棕树营监督站受理了一位陈姓消费者的投诉。投诉情况如下:去年10月1日晚11时左右,陈和家人到棕树营丹霞路某火锅店用餐。当他蹲下取澜沧江啤酒时,酒瓶突然爆炸,四射的玻璃碎片划伤了他的脸和右眼。其家人连忙把他送到昆医附一院检查治疗。次日,昆明澜沧江啤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获知此情况后,派专人到医院看望伤者,查看啤酒瓶爆炸现场,并向陈支付了2000余元的治疗费。但在具体赔偿问题上,
陈与啤酒公司产生了分歧。他在昆医附一院住了10多天院后,又转院治疗,但右眼视力只能恢复到0.06。去年12月14日,陈来到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鉴定中心。经鉴定,他的伤残等级属七级伤残。陈先生要求昆明澜沧江啤酒营销有限公司向其赔偿4万余元。棕树营监督站工作人员对此极为重视,8月7日约请双方到监督站进行了协商。澜沧江啤酒公司代表律师指出,尽管酒瓶爆炸伤人一事还缺乏充足的证据,但公司还是会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来解决此事。当日下午5时,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共识:在消费者不再就本争议向对方提出任何主张的前提下,澜沧江啤酒公司向陈一次性赔偿35000元。(韩健穆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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