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00余家医院从7月下旬起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再次下调消炎药价格,平均降幅在10%以上,总共预计让利患者1.2亿元。一个多月过去了,不少患者觉得这次药品降价“看不见摸不着”,不知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惠究竟在哪里?本报记者昨天就此事采访了有关人士。
一问:药品降价为何雷声大雨点小
同仁医院药剂科主任成宇在接受采访时说,招标后抗菌素的价格肯定是降了,有些患者感觉不到“实惠”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由于抗菌素先期已经有过两次幅度较大的降价,就在这次药品招标接近结束时,国家计委又下调了部分消炎药的价格,因此患者觉得此次招标药降幅不大。举例来说,先锋6号是医院用量较大的药品,2000年5月,每盒的价格由原来的49.2元降到22.5元,此次招标后的价格降到17.304元;常用的哌拉西林注射液每克的价格已经由原来的7.3元降到4.9元,此次中标价格为3.807元;头孢呋辛钠由原来的61.8元降到43元,而现在的中标价仅为38.319元。400余家医院自7月18日起所购进的抗菌素,从品种、规格到价格,均执行此次招标采购的规定。按上半年抗菌素药物使用量计算,仅在同仁医院看病的患者一年就将少付药费110万元。
此外,由于药品众多,品名复杂,目前对药品名称尚未有统一规范,不同厂家生产的同类药品,有的用化学名称,有的用商品名称,即使相同品种,也因型号、剂型、剂量和规格的不同产生价格差异。因此,普通患者识别起来有困难,不容易分辨哪些药降价了,哪些药没有降。
二问:药品招标后医院回扣是多是少
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告诉记者,国内的药品销售利润是这样分配的:生产企业分得30%,流通环节拿到40%,医院占30%。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策允许生产企业和药批与医院直接接触,企业或药批就拿出流通环节应得的40%利润与大夫作“地下交易”。
药品招标采购后,中标企业的利润少了,不再有那么大的费用空间向医院、医生行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呼吸科大夫告诉记者,药品招标采购后,许多医生明显感到“日子不好过了”。
一药品经营企业向记者“亮底”:未实施药品招标前,在国家规定的合理的批零差价之外,企业每年还要向医院返利5%至10%,向药剂科个人“进贡”2%至3%,生产企业还要向医生支付临床观察费8%至10%。实施药品集中招标后,企业的毛利率只有2%至4%,已没有余力再向医院和医生“表示”。因此,招标对刹住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问:百姓何时吃上“阳光”药
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北京共有药品经营企业360多家。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100多家国内注册的企业参加了投标。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自主决策报价,公开、公平地进行市场竞争。因此邓小虹认为,此次药品招标最大的作用不是降价,而是有助于建立良性的医药采购秩序。
邓小虹分析,老百姓之所以没有体会到“阳光采购”的温暖,原因之一是招标药品种类还太少。可喜的是,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计委等六部门最近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通知》,要求2到3年后,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临床应用普遍、采购量比较大的药品,争取都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到那时,患者就医时就可以尽享“阳光”的温暖了。(本报记者 李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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