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8月23日消息:8月21日,经浙江省衢州市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市工商部门查获的3条海中鱼干确系
水中剧毒“河豚鱼”。专家同时提请已将另3条河豚鱼干买去的市民不要食用。这是A该市首次发现有人出售河豚鱼干。
据衢州日报报道,8月5日上午,柯城区姜家山乡一农民在斗潭菜市场出售河豚鱼干,被市工商局下街工商所执法人
员查获。据这名出售者交待,他并不知晓这些鱼干是剧毒鱼制成。这些鱼干是他的一位海边朋友送的,他自己舍不得吃,就拿
到菜市场上卖。在被查获之前,他已卖出了三条河豚鱼干。
据专家介绍,河豚鱼可从三方面鉴别,一是它们有四颗大板牙;二是没有鱼鳞;三是有鳃孔,但无鳃盖。
同时,这位专家又介绍,河豚鱼含有河豚毒素,系一种神经毒,主要存在于鱼的内脏和血液之中,在对活鱼的处理过
程中毒素极易进入肌肉。人食后10分钟至3小时即发病,其毒目前尚无特效解药。发病后,治愈率极低。1990年11月
20日,卫生部颁布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河豚鱼有毒,不得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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