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8月27日消息:三小伙状告老汉性猥亵一案,日前在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7月10日上午,三名男青年走进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状告一老汉,恳请法院判令老汉停止侵犯他们的人身权利,公开向他们赔礼道歉,并向他们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
三名原告中,吴浩(化名)和赵高(化名)都是23岁,而杨涛(化名)年仅19岁,他们均来自湖北,在海南某公司打工。据他们介绍,老汉王光(化名)今年68岁,与他们是老乡。
原告赵高称,2001年2月22日晚上8点,被告王光叫他下军棋,下完棋已11点多,王挽留他在其住处过夜,夜里王四次对他猥亵。回去后的几个星期里,他睡不好,吃不香,总觉得身体受到了玷污,人格尊严受了侮辱,每每想起就恶心头疼。原告杨涛、吴浩也诉称,他们也遭到与赵高相类似的猥亵。
3名原告称,事情败露后,王不但没有向他们道歉,反而对他们进行恐吓,逼他们离开海口。
据报道,庭审活动原定在8月23日上午8时30分开始,3名原告及其代理律师准时到庭参加诉讼,但被告迟迟不出现。9时整,主审法官宣布此案被告缺席审理。据悉,法庭此前已依法通知被告,但他没有参加诉讼。
据了解,我国的法律对成年同性间的性猥亵没有具体的规定,是一个空白点。因被告没有出庭,只有原告方举证,法庭对原告的证据需要进一步质证,故主审法官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后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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