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行人不能上高速公路,客车也不能在高速公路上随便上下客,这是公安部颁布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的。可是,仍有那么一些人置自己宝贵的生命于不顾,随意在高速公路上下车,结果酿出了一幕幕人间惨剧。
8月24日清晨5时30分,1名40岁左右的中年妇女在杭甬高速公路39公里处穿行马路时,被1辆大货车撞倒。所幸经过医院全力抢救,她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
而嘉兴学院的大三学生周某却没有这么幸运了。8月8日晚9时30分左右,她从1辆客车上下车后,在沪杭高速公路嘉兴王店镇出口附近,被一辆疾驰而来的小轿车撞倒,当场死亡。与她同宿舍的一位同学说,周某快到嘉兴时,还向同车乘客借了手机给她打电话,让她来高速公路出口处接她。这位同学等了好半天,也不见周某的身影。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花样年华的周某已经从这个美好的人间永远地消殒了。
周某的死与那辆让她随意在高速公路下车的客车有着直接的关系。可时至今日,这辆车却还没有找到。找不到这辆违章车,就意味着它还要继续害人。警方从周某身上没有找到车票,但发现了一张比名片稍小、粉红色底的卡片,上面写着“上车证,上海——杭州——绍兴”等字样,座位号是9号。警方希望读者积极提供线索,早日找到那辆害人车。有线索者请打电话:86468066和86468088。(本报通讯员朱嘉 本报记者方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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