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恶妇引诱、容留妇女卖淫被判刑8年,而其丈夫竟然伙同亲友私刻“麻城市公安局监管科”公章,将恶妇弄了个监外执行。日前,在全国人大、省人大的关注和督办下,逍遥法外的罪犯罗玉花终被再次收监。
现年37岁的罗玉花,系麻城市龙池办事处人。利欲熏心的她,于1999年3月6日至7日,以小恩小惠为诱饵,引诱容留麻城市某中学4名年龄未满14岁的女学生,到其在麻城市台湾街开办的欧式美容美发厅卖淫。1999年3月11日,麻城市公安局将罗玉花及其丈夫郑某刑事拘留,并于同月17日批捕,同年10月21日,罗玉花因犯引诱、容留幼女卖淫罪,被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夫郑某免于刑事处罚,被处罚金2万元。
为了让罗玉花逃避法律的制裁,1999年12月9日,郑某竟胆大包天,伙同亲友私刻了一枚“麻城市公安局监管科”公章,以麻城市公安局监管科的名义伪造了罗患有肝病的假证明,并打通关系,从武汉一家医院弄来了一张患有肝病的假病历。假证明畅通无阻,1999年12月15日,罗“如愿以偿”被有关部门批准为监外执行。
“健康人”罗玉花因“肝病”被批准为监外执行,在麻城反响强烈,并惊动了全国人大。
今年6月,全国人大责成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督办,黄冈、麻城两级检察机关抽调精兵,远赴福建,终将脱逃一年半之久,化名为“罗立娟”的罗玉花缉拿收监。(胡秋子 侯兵 饶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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