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辉)广州市民曲先生为庆祝北京申奥成功自带珍藏多
年的“杜康酒”到酒楼吃饭,被收取“开瓶费”,由此引起一起消费纠纷。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昨日当庭判决酒楼收取“开瓶费”属违法。
据悉,由于类似纠纷在国内尚属首宗,白云区法院一名副院长亲自担任
审判长审理此案。
原告的代理律师昨日在庭上表示,被告强行加收开瓶费行为是强迫原告
接受服务和商品,严重侵害了曲先生的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原告要求法
院判令被告返还所收取的20元开瓶费,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被告认为,“开瓶费”从字面上而言是不对的,但是“开瓶费”不单是
针对服务员为顾客开启瓶子这一动作,而是指酒楼给顾客提供了酒杯、服务
等,其中也包括了顾客在使用了酒楼的酒杯可能造成的破损等不可预知的损
失。被告承认酒楼要做生意,要卖酒水,收取开瓶费其实是不希望顾客自带
酒水来酒楼消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以店堂告示方式收取“开瓶费”,是一种对不确定
的消费者制定的格式条款,但是被告并未按照公平原则处理与消费者的关系
,收取顾客自带酒水的开瓶费,剥夺了消费者自由选择商品和服务的合法权
益,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庭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法律法规,当庭判令被告返还收取原告的20元开瓶费,但是对曲先生的其
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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