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路步行街,“醉翁亭”是一家不十分起眼的茶餐馆。但自从上海嘉泰拍卖有限公司于8月中下旬在上海的两家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今天下午将拍卖“醉翁亭”经营权后,这家不太起眼的茶餐馆,在顷刻之间成了沪上媒体报道的焦点之一。
本报记者就上述情况采写的新闻稿《拍卖“醉翁亭”》于昨天刊出后,位于南京东路450号的蔡同德堂药号立即致电本报,声称该药号对“醉翁亭”拥有房屋租赁权。据了解,蔡同德堂药号于2000年1月31日与上海天鸿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提供蔡同德堂地下室及地面前后入口部位给上海天鸿实业有限公司开设“茶餐馆”营业之用。在“协议书”的第9条约定:协议期内未经蔡同德堂同意,天鸿公司不得私自转包、出租。
蔡同德堂的一位负责人在电话中声明:由于“醉翁亭”的经营者自今年5月份起到现在已拖欠租金近4个月,故按“协议书”第4条的规定,应视作违约,该协议也自行终止。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蔡同德堂药号对上海嘉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醉翁亭”经营权和使用权提出质疑。
上海嘉泰拍卖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有关委托拍卖的手续和程序均符合拍卖规定,但该公司会充分考虑蔡同德堂的质疑,并将作出妥善的处理。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接到嘉泰撤拍“醉翁亭”经营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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