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讯在线:职工因工伤死亡,本来就是一件令家属伤心的事,如果再不依法合理处置死者的善后事宜,这如同在死者家属心灵的伤口上再撒一把盐,这样不幸的事就落到了陕西蓝田60岁的惠应昌老人的头上。他到现在也不敢相信,一月前还生龙活虎般的儿子惠宏亮,跟他已是阴阳两界人了。因用人单位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使死者至今不能入土为安。
惠宏亮1996年和几个蓝田老乡一起到西安市万得福物业管理公司五星街小区管理处当清洁工,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干得出色,惠宏亮还当上清扫班长,主要负责五星街小区南、北两区的卫生清扫工作。今年8月7日,受小区管理人员指派,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惠带领两人到南区存车棚顶上清扫垃圾。不料石棉瓦被踩断,惠宏亮当即从棚顶坠落,同伴赶到时已昏迷不醒。送往省医院救治,第二天晚身亡。
死者亲属闻此噩耗,悲痛欲绝,母亲当即卧床不起。父亲带着死者的妻子、4岁的女儿、1岁半的儿子赶到西安奔丧。
在处理死者的善后事宜时,用人单位没有向劳动部门报告,而是同死者亲属协商私了。家属提出按国家政策办,要解决死者两个未成年孩子的抚养和失去劳动能力的父母亲的赡养问题。几经协商,物业公司同意赔付5万元,其它费用及以后的事情不再管。8月14日,双方签协议时,物业公司又变卦了,只愿给3.8万元,并扬言如果不从你愿上哪儿告都行。
8月15日,笔者到五星街小区采访,在南、北两区找遍了,不见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死者亲属说,人早都躲了,没人管他们的吃住,露宿街头,多亏了小区居民送钱捐物,要不然真拖不下去了。
惠宏亮的灵堂就设在小区门房,“文明小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小区”的牌子下贴着死者家属致小区居民的感谢信。小区居民听说记者采访纷纷围了上来,数说物业公司不讲理。“这娃(惠宏亮)在我这干了6年了,大家都说好,过年过节都没休息过。”“物业公司这样对待亲属,我们小区居民都不答应。”……
劳动部门有关人士认为,农民工只要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因工负伤或死亡的,都应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据了解,死亡亲属已向西安市碑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工亡认定,如果协商解决不了,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焦晓宁赵延祥)
点评
职工因工伤死亡,其善后事宜本应得到合法合理的处置和安排。然而,西安万得福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却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不仅没将工伤事故上报劳动部门,而且还推脱、逃避责任。
面对万得福物业管理公司的违法行为,惠宏亮的家属悲伤之中没有失去理智,他们决定拿起法律武器讨个公道。
尽管此事目前还没有一个最终结果,但此事给用人单位一个提醒: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一是及时上报,二是依法处理,否则,任何逃避都终将受到处罚。作为劳动者个人,一定要注意在生产工作中的自己保护,切不可对安全生产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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