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 宝鸡县县功镇王家姐弟的父亲在一次工程施工中不幸触电身亡,母亲肖某与亲属一起将抚恤金中的一大部分以姐弟俩的名义存入银行,两年后当肖某到银行取钱时,却被告知这笔钱早已被取走。经银行追查是姐弟俩的叔父在县功镇政府开出了证明,以姐弟俩生父的名义取走了这笔钱,为此王家姐弟向宝鸡市金台区法院起诉了银行。
1998年7月,王家姐弟的父亲王森在一次工程施工中,不幸触电身亡,工程队一次性支付了王家抚恤金5.5万元。王家亲属经过协商,这笔钱分给王森的妻子肖某5千元,王家两个孩子姐姐1万元,弟弟4万元。7月11日,王家姐弟的母亲肖某、叔父王某一起到工商银行宝鸡市金台区支行车站口储蓄所办理了整存整取手续,以王家姑娘名字存入9千元,又以王家儿子名字存入3万5千元,定期3年。
3年后的2001年7月13日,肖某拿着存单到银行取钱时,却被告知这两张存单已经在1998年9月被挂失,而且钱也在挂失后7天被取走,肖某显然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双方发生了争执。在此情况下,肖某以两个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了银行,要求银行支付两笔存款共计4万4千元以及利息58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精神损失5000元。
记者通过银行方面了解到,当时王家人在存钱时为了保证这笔费用用于孩子,孩子的叔父持有密码,母亲持有存单,双方相互牵制。三个月后孩子的叔父拿着县功镇政府出具的介绍信,证明他为孩子的生父,到储蓄所办理了挂失手续,并要求转存这笔款。为了慎重起见,银行工作人员还到县功镇政府进行了解,得到确证后办理了转存手续。工行金台区支行的负责人认为他们的所有行为都是合乎有关规定的,问题出在县功镇政府出具的那份证明上。在得知钱被冒领的情况后,他们从储户的利益出发,找到孩子的叔父作了调解,希望能够尽快解决此事。在调解无果储户起诉后,他们也及时追加县功镇政府和孩子的叔父为第三被告。
据了解,8月22日,金台区法院对原被告进行了庭外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记者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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