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8月起,宣武区城管大队率先实行四级警告制度,这给两百多名执法人员戴上了必须严格文明执法的“紧箍咒”。按照规定,监察队员在执法中如果着装不整,甚至出现辱骂、殴打执法对象、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等行为,将分别受到下岗培训、扣发奖金直至辞退回家的严惩。
宣武城管大队是本市第一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单位。今年,该大队在深入一线的调研中发现,目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除了客观因素的制约外,也有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强等原因。于是,他们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四级警告制度,强化队员严格文明执法的意识。从8月1日起执行的这项制度规定,监察员在执法中歪戴帽子,制服、便服混穿,着装不整,连续三次未按规定着装,以及不按规定使用文明规范用语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受到一级警告;辱骂执法对象,无故旷工的,受到二级警告;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政行为,殴打执法对象,造成恶劣影响的,受到三级警告;贪污受贿,造成重大行政责任事故的,给予四级警告。
按照规定,受到一次一级警告的监察员,下岗培训一周,并扣发当月奖金及各种补助,全年受到四次一级警告的,本年度工作定为“不称职”;受到一次二级警告的监察员,下岗培训两周,扣发当月奖金及各种补助,全年受到两次二级警告的,本年度工作定为“不称职”;受到一次三级警告的监察员,下岗培训一个月,扣发一个季度奖金及各种补助,本年度工作定为“不称职”;受到四级警告的监察员,将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予以辞退。除此之外,受罚监察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和分队也将因“连带责任”在年终考核时受到一定的惩罚。
据悉,宣武城管大队实行四级警告制度近一个月来,全队未发现一起受到警告的现象。监察员褚铭扬说:“四级警告使每个人都感到了危机与责任。工作中,人人力求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执法。”(通讯员夏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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