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8月30日消息:深圳讯,据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的统计,深圳硫酸伤人事件近年来有明显增多的趋势。
该院是深圳唯一设有烧伤专科的医院。该院的统计显示:1998年-2001年上半年深圳外伤害性硫酸烧伤病例
为48例,这三年多的病例相当于过去八年的总和,烧伤人数正以每年近10%的速度递增。
该院一位烧伤科医生称,他在内地一个大城市行医多年,每年全城硫酸烧伤病人顶多一两起,而深圳市光一间医院一
年就有十几起硫酸烧伤案,这个数据远远高过了内地。
据羊城晚报的报道,统计调查还表明,硫酸伤害多发生于恋人、夫妇之间,约占60%;受伤害者都是面貌姣好的年
轻男女,最小的17岁,最大不过37岁,平均年龄在25岁左右。97例病例中,男性46例,女性51例,男女比例基本
相当。
对于硫酸伤人案频现深圳,一位在医院从事病人术前心理辅导的王女士分析:“年轻人远离亲人朋友来到这个工作压
力大,人情淡漠的移民城市,心态浮躁,缺乏归属感,遇到烦心事既无处宣泄,又无人开解,便很容易产生极端的想法。”
有专家则指出,深圳人还存在“忠诚度”较低的问题,这可能和深圳人的“经济意识”较强、社会舆论压制较小有关
,所以“情变”、“婚外恋”的情况都较突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会学家说,近年来媒体对这类事件的不良炒作,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某些媒体在炒作时过度刻
画作案细节和被伤害人的痛苦,而对法律制裁的严厉性却宣传不足,易对读者造成误导。
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刑庭刘晓安法官表示,硫酸泼面对被害人所造成的伤害,是其它伤害无法比拟的。在司法实践中
,硫酸泼面一般被认定为“手段特别残忍”。
刑法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报道同时指出,在深圳,浓硫酸、硝酸,甚至王水等强腐蚀性物品都很容易买到。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