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南县洛源镇以开展“核桃义务献种活动”为名号召全镇村民、干部和学生捐献核桃,三年间至少收到学生捐献的核桃5000多斤,但镇政府并没有将这些饱含爱心的核桃种用于育苗,而是和镇教育办将其私自卖掉挪用。记者接群众投诉前往调查时,该镇相关部门说法互相矛盾。
群众:多年捐献的核桃种
未用于育苗
据知情者讲,该镇从1997年至2000年连续4年号召捐献核桃种,但村民们并未积极响应此活动,实际上只有全镇2000多名学生基本按要求参加了捐献活动,4年共捐献核桃种近万斤,但镇政府和教育办却将这些核桃私自卖掉,并未用于育苗。
记者看到洛源镇政府2000年9月9日印发的《关于在全镇开展核桃义务献种活动的紧急通知》,该文件称:“加快核桃产业发展,是我镇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途径,也是我镇今后一段时间内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开展全民义务献种活动,不仅可以解决当前种苗严重不足的问题,而且也能为我镇减轻种苗投资。经镇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每人献种1公斤,初中在校学生每人献种1公斤,小学在校学生每人献种0.5公斤,还可以直接按每公斤种子5元收缴。要严加保管,严禁挪用转移用途。完不成任务的除罚款外,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镇政府:收了一年的核桃种全育了苗
8月29日下午,记者赶赴洛源镇政府采访,首先见到该镇党委书记倪青山。倪青山说,献种活动已开展多年,后又说镇上只搞了去年一年,其他情况他不清楚。然后记者询问随后来到的主管此项工作的副镇长孙况印,他起初回答1999年也搞过,后又改口说只搞了去年一年,收到学生捐献的核桃种2000余斤,按每亩育苗需种400斤计算,共育苗5亩,全部由镇林业站将核桃种分给5户农民代为育苗,镇政府和5户农民口头协议卖苗收入四六分成。记者提出要去农户家看看,孙况印称路很远,而且林业站长下乡去了,农户基本情况他不清楚。
在镇政府调查的情况令记者疑窦丛生,此前记者从该镇多所学校和学生家长处了解到,截至去年,学生义务献种至少已经3年。另外,记者看到该镇教育办公室1999年11月9日向各中小学所发的通知中称“各校参会的校长来时带上核桃种,否则按每个学生1.5元交款,教师6元”。
教育办:镇政府让收了3年全卖了
8月30日,记者冒雨赶到该镇教育办公室,主任李兴斌不在,会计齐嘉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1998年到2000年连续3年的献种活动都是镇政府发文要求搞的,3年共收到学生捐献的核桃种5000多斤,教育办每年向镇政府缴纳一部分,自己留一部分,去年交给镇政府1000多斤,1998和1999年交纳的数量稍少一些。教育办把自己留的共约3000多斤全部卖掉,得款5100多元,用作教育办经费和代理教师工资,他不清楚镇政府是怎么处理他们上缴的那部分核桃种的。
林业站:镇政府没有给核桃种
8月30日下午,记者在泥泞的山路中跋涉10余里,终于找到正在秦岭深山中冒雨工作的该镇林业站长杨改朝。杨改朝说,该镇林业站是1999年年底设立的,他只清楚2000年所搞的献种活动。记者询问是不是镇政府把收到的核桃种都交给了林业站,由林业站委托5户农民育苗?杨改朝回答说没有这事,镇政府从未交给林业站核桃种,至于镇政府把收到的核桃种干了啥他不知道。(本报记者安平周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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