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新学期开始,赵老伯带孙女到云南省某艺术学校注册。当2000多元的学费交到校财务处时,收钱的工作人员要求在每一张人民币上用铅笔写明学生的名字。“污损人民币不是禁止的行为吗?而且姓名一旦被记载上流通的货币,妇孺皆知,是否又侵犯了姓名权?”基于这些考虑,家长们与校方发生了争执,开学之初大家就不欢而散。
学校有何说法?就此,记者走访了该校。在校财务处,一位家长正忙着在崭新的百元新币的水印位置涂鸦。财务人员对此的解释是,现在假币太猖獗了,以前收取学费时混入了假币,因无法追究至个人,只得由学校承担后果。为了保障校方的合理利益,学校只能采取落实到人的方法,假币自负。既然学费数目很大,学校为何不将学费收取交由银行负责?学校回答,本校的学生可通过工商银行交付,但另一部分中央音乐学院的函授生的学费还要转汇,只能人工代收。
面对学校的如此规定,许多学生表示,一向是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并没有过多的异议。家长们却是有苦难言,因为无论是小学还是中学、中专,在人民币上写名字已成为了一种收取学费的惯例。特别是实行义务教育的学校的注册费用,都是由班主任在检查完作业后收取,再统一交至校财务室,涉及的每人交纳数目不大、人数却很广,所以这种方法早已在学校流传开来。据几位班主任透露,收假钱收怕了,他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又不能几百块钱就让学生交银行,学校财务部门也不能全部一一收取费用。另外,学校确实也在没办法的情况下,规定学生只能用铅笔书写,尽量降低对人民币的污损。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的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有明文规定,公民有爱护人民币的义务,任何污损人民币的行为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作为培育人的学校更应从小培养学生爱护人民币的良好意识,而不应该让学生自小就以为在人民币上乱图乱写是很自然的行为。为防止假币的流入,学校应配备必要的验钞机;对待数额大的费用,提倡学校与银行合作,直接由银行各网点负责收取。文宇(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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