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郑蕾 “我真想不到他居然是这样的人,一天到晚逼着我赔偿他什么精神损失费。”昨(2)日上午,满脸泪痕,被前男友的一纸“万元赔偿协议”逼得几近崩溃的姚佳伤心地表示要将男友告上法庭。
据姚佳讲,一年多以前经人介绍,她与李勇相识相恋。然而日子一久,李勇的一些坏习惯暴露出来:爱喝酒、喜欢打牌赌博……一番仔细考虑过后,姚佳作出了分手的决定。当姚佳提出分手的要求时,李勇暴跳如雷,并死活不同意,后来,见挽不回恋人的心,李勇便恶狠狠地说道:“分手也可以,你拿1万元赔给我,否则不让你好过。”随后几天,李勇天天来到办公室骚扰她,闹得单位的人说三道四,姚佳的工作大受影响,父母也责怪她。一次,姚佳实在受不了他的纠缠与辱骂,在胁迫下违心地写下了一张协议书,上面写明:今因与李勇分手,我自愿赔偿他1万元现金以作精神补偿。李才罢休。之后,李三天两头打电话催讨这1万元“欠款”,或者干脆跑到单位上来要。“我真的受不了了”,姚佳告诉记者,如果对方继续纠缠不清的话,自己肯定会将其告上法庭。
(文中人物系化名)
律师说法
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严英律师认为,既然协议书是姚佳在对方胁迫下写的,并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没有法律效力。她同时表示,男女双方谈恋爱本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要求分手作借口,索要所谓“赔偿费”,都是于法无据的事,姚佳完全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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