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四川自贡市某企业职工医院职工杨正权向本报反映,他的女儿杨希在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生小孩,用去12000多元,他从医院提供的每日治疗清单上发现多处重复收费、虚列收费,遂向医院提出质疑,历时一年,至今未果。
杨正权称,去年7月18日,其女杨希在自贡市四医院妇产科施剖腹术产下一足月男婴。婴儿出生时的评分为7分、9分、9分(新生儿体质评价,满分为10分、10分、10分)。其后,婴儿因缺氧出现呼吸困难,在该院儿科住院10天。7月28日出院结账时,12000多元的治疗费让他吓了一大跳。杨正权细细翻看厚厚的一叠每日治疗清单,发现许多疑点。
据杨正权统计,婴儿住院的10天时间,一共用去治疗费9108.79元,还不包括其间在外买药的820元。产妇住院8天共用去3153.48元。让杨正权生疑的是婴儿的治疗记录,在婴儿出生后的第二天也就是7月19日,这天的治疗记录表明:静脉注射15次,每次1元;静脉输液11次,每次1元;加药点药26次,每次0.10元。婴儿住院10天一共接受了120次注射和输液。杨正权说,新生儿打针都在头部,出生才一天的新生儿在19日就在头上扎了26针,岂不扎成了蜂窝?这是不可能的事。加药点药的次数和注射的次数恰好相同,说明有重复记费的现象。杨正权还发现,一些根本没有使用的药具和没有实施的治疗也赫然记录在每日治疗清单上。在出院时,家长想要带走一个吸氧罩,遭到拒绝,可是在治疗记录上表明:新生儿在19日、20日分别花40元和53元买了两个吸氧罩;19日婴儿翻身23次,每次收费1元。杨正权称,出生才一天的婴儿翻身23次是违反新生儿护理原则的,且根本没有实施。杨正权将每日处方一一对照,发现同样的药品,如“二磷酸果糖”,18日开了2天的用药,19日又开了1天,20日开了2天,21日开了3天。连续4天开了8天用药,杨正权认为即使需用8天,也应在上一次用药完了之后再开具处方,如此重复处方让人生疑。杨正权将19日、20日、21日的三张处方拿到同级医院核价,发现四医院的药价比同级医院要高得多,最多的高出35%。于是,杨正权将多达26项的质疑打印成表,要求四医院予以说明。
自贡市四医院收到杨正权的反映后,对杨希母子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进行了核查。据四医院财务科物价员周盛其介绍,根据核查,确实发现有多计、重复计费的现象,但也有漏计的部分。考虑到产妇的具体情况,漏计的部分就不再增收,多计、重复计费和有争议的部分共计1380元,全部退还产妇。周盛其称,杨正权提出的质疑有些是理解上的不同,如注射的次数,就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并非打一针才叫注射一次,若需要注射的多组液体组合注射时,即可按液体的组数计算注射的次数。至于药费与同级医院有差异是因为各家医院的进货渠道不一样,且药价处于变动中,其他同级医院的核价不能说明问题。
杨正权认为,作为一家三等乙级医院,四医院在计费上如此草率是对患者的欺诈。他拒绝了四医院提出的解决方案,他计算出的多收费为3650元,要求医院按此金额给予10倍的赔偿。由于双方分歧太大,至今不能达成共识。近日,杨正权已向自贡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并表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权力。(记者陈章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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