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永修讯 吴亮、记者宋光亚报道:9月2日,永修县的艾城镇、东门镇、梅堂镇、虬津镇等镇数十村民因食用野生蘑菇先后发生集体中毒事件,共有41人住进了永修县人民医院,其中有6人因中毒较深治疗无效而死亡。目前仍有4人病情较为严重,永修县政府、卫生局等部门正积极行动,一方面对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一方面组织力量开展预防,防止中毒事件扩散。
据了解,8月底由于阴雨天气增多,在永修县等城镇的山上出现了大量野生蘑菇,许多村民便上山采集食用或送给亲戚朋友食用。
此类野生菇当地人俗称它们芝麻菇、绿豆菇、平菇,往年它们多在四五月份生长,吃后并无不良反应。据了解,大多村民反映在吃的当天并没有什么不适的感觉,几天后,才感到腹疼、头晕、有呕吐等症状发生。
就这样,中毒的人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有千余人先后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其中中毒的有41人。
虬津镇麻坛村第5组村民52岁的彭才香第一个中毒身亡。据了解她是8月27日晚上吃的野蘑菇,到28日上午10时出现中毒症状,先是呕吐、腹疼,然后是腹泻,当时她就在村里治疗。到31日病情好转后,便停止了治疗。9月1日后又出现了反复,经永修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9月2日早上10时后死亡。到9月2日晚上8时,已有6人死亡。
永修县卫生防疫站站长熊伟告诉记者:这些中毒的人确属吃野生蘑菇中毒的。但具体原因尚待查清。他分析导致中毒原因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可能由于这些本应在四五月份生长的蘑菇在八九月份生长时产生变异导致毒素的产生;二是这些菇类很有可能就是毒菇。
在永修“9·2”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后,永修县委、县政府一面向上级部门汇报,一边调动相关部门对中毒村民实施抢救,并派人到各乡镇进行宣传和安抚工作,要求村民不采、不吃、不买野生蘑菇,同时组织人员对野生蘑菇进行收缴,并成立了“9·2”野生蘑菇中毒抢救领导小组,防止中毒事件继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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