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日报道 父亲去世自己竟然一点不知道,不但没见上父亲最后一面,甚至不知道父亲的死因,事隔四年之后,越想越气愤的史先生决定把“知情不告”的亲哥哥告上法庭,向他追讨对父亲的“悼念权”。今天,宣武法院已经正式受理这桩前所未有的案件。
53岁的史先生是一位普通的工人,据他说,他和哥哥多年来一直互不来往。仅有的交往是在1994年,那时他在工作中被烧成三级伤残,他的哥哥和其他姐妹都曾到医院看望他, 尤其是父亲,拖着脑血栓的身体骑着小三轮去看他,令他非常感动。
史先生的父亲于1997年初去世。一段时间之后,史先生从大姐夫那里才知道父亲已经去世,后事是由哥哥一手操办的,遗体已经火化,而且没有留骨灰。
史先生非常难过而且气愤,他认为哥哥侵犯了他对亡父的“悼念权”,使他无法对父亲进行悼念和哀思,他要求哥哥赔偿他精神损失100元,在公开场合讲清父亲当时的病情和死亡情况,并且检讨自己的不妥之处。
此案是本市首例关于“悼念权”的官司,法官告诉记者,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最近法庭上出现不少新名词,例如“亲吻权”、“尊严权”等,虽然目前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但已经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关注,此案将很快开庭审理。(萧萧 吴利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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