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前几天,我们尚志市亚布力土特产品收购站收购了2.5万余公斤蜂蜜,欲以每公斤7元的价格卖到哈市,可林业局却不准蜜源外流,称蜂蜜系林业部门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必须以每公斤5.40-5.60元的价格卖给林业部门,否则不许运走。
我们感到不解:林业部门为什么把林业资源全部垄断起来?他们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收购站华英
别让甜蜜的事业变苦
多少年来,蜂农一直是靠养蜂维生,有的蜂农还靠养蜂致富了。养蜂确实是一项很好的多种经营项目,是酿造幸福生活的甜蜜事业。
然而,如今尚志市的蜂农们在卖蜜时却遇上了麻烦,对这件事究竟应该怎么看?编辑拨通了市林业局资源处的电话,负责人告知,目前国家、省及哈市尚没有出台过禁止出售蜂蜜的规定。在哈市境内的亚布力林业局属于森工系统的国有林业局,这种规定可能是他们做出的。据亚布力林业局办公室吴主任说、根据上级有关保护林业资源落实责任制的文件精神,实行包山,对于山产品的采集、收购都要办理许可证。但是,在上级文件的具体执行过程中,亚布力林业局出台了“土政策”,对蜂蜜的经营实行了统购统销,每吨蜂蜜的价格只有4000元,低于市场价格,这才是引起蜂农不满的真正原因。这显然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悖。
保护资源,人人有责,但不应定土政策为本部门谋取局部利益,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别让甜蜜的事业变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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