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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远去 爱意延续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9月05日16:26 新民晚报

  故事

  76岁的郁老太终于拿到她的《遗体捐献纪念证》了。玫瑰红的封皮,里面写着她的大名“郁文瑛”。老人这一生不知拿过多少这个证那个册的,但在她手里,这本证书恐怕是最有分量也是最不容易得到的。

  直到半年前,郁老太还从来没听说过“遗体捐献”这四个字。今年上半年,她第一次从电视中看到上海街头正在倡导为医学科学事业捐献遗体的社会新闻,没有丝毫犹豫和顾虑,神清气爽的她就这么把自己“百年”后的事儿给定下了。

  “我是旧社会出来的,没读过多少书,也没为新社会做过多大贡献,只有这么点小小的意思可以报答共产党!”说起捐献遗体的理由,郁老太把这句话重复了好几遍。原来解放前,她是包办婚姻的牺牲品,18岁就被迫与一个不相爱的人订了婚。几年后,男方病逝,婆家天天上门来吵,要求尚未过门的郁文瑛住到婆家去,还诅咒她如再结婚就会死。那段日子,郁文瑛吃不好睡不安,连门都不敢出,吃了不少苦头。直到解放后,婆家人才不再上门吵闹逼迫她。所以,郁老太特别感谢共产党,说是恩人共产党推翻了三座大山,才让她这个没有社会地位的妇女翻身做了主人,不仅有了工作,还嫁人添了个独生女儿。到了晚年,偶然的一段电视镜头,把她这一腔挚情尽数引到了“遗体捐献”上。

  老人一旦下定了决心,往往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可遗体捐献申请书上必须有直系亲属的签名,郁老太还得先过独生女儿张萍这一关。第一回听母亲说起“捐献遗体”的打算,张萍以为老人在开“国际玩笑”,根本没往心上去,直到从区红十字会拿来的申请书摊在面前时,她才傻了眼,扔下“我不签”三个字,气得搬回婆婆家。张萍不支持母亲,理由也很充分:父亲5年前去世时,张萍特意在嘉定购置了双墓,好让母亲百年后能和父亲相依相伴,谁知道老母亲会出“新花样”,铁定了心要把自己的遗体全部捐献,这叫孝顺女儿如何接受?女儿以后又怎么有脸去见九泉之下的父亲啊?死无全尸,可不是什么好听的话!

  相比之下,郁老太要开通得多。“人已经死了,留着遗体也没啥用场,倒不如捐献给医学研究,也不算浪费,蛮好!”女儿的劝说、眼泪和责备,全都挽回不了老人的决心,闹得母女几近决裂。郁老太只好请石泉街道铁路新村居委会为自己“作主”。居委干部的一番思想工作终于把张萍说通了,尤其是“老人过世后,剪些头发、指甲,放一些纪念品在墓穴中,同样可以寄托哀思”这个建议,让张萍破涕为笑道:“我听我妈的!”她边说边在母亲遗体捐献申请书执行人一栏,庄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见闻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内,一间看似普通的平房。走进去,记者才发现,这里实在是一个庄严的所在。在不大的简朴的房间里,亲人们深切的悲痛,生者对死者的深深景仰,都凝聚成生命的祭奠。这里就是上海6个专为遗体捐献所设的“遗体告别室”之一。

  杨钧仪说起令他难忘的一次告别仪式———一位专门从事遗体捐献工作的老人捐献了自己的遗体。死者静静地躺在松柏丛中,四周是亲人、朋友、同事、医生,还有医学院的学生,鲜花撒落在长眠者身上。哀乐响起,人们向可敬的人三鞠躬,缅怀她的一生。仪式结束了,人们依次退去。医学院的学生开始了不容亵渎的事业:解剖带来的不止是对生命奥秘的阐释,是对另一个生命的拯救,更是对生命本身的尊重。

  亲人捐献了遗体,怎么留下纪念,作为缅怀时的寄托?在上海,遗体捐献者家属会得到一个纪念牌,上面是用逝者的一缕头发制作成的数字,代表其年龄。简洁的符号背后,蕴藏着一种高尚、利他的品格,正如《遗体捐献纪念证》上所写的诗句:“生命总有涯,百岁亦非久;……溘然与世辞,遗躯供研究。”

  据统计,上海自1982年率先全国开展遗体捐献工程至今年5月底,已有11633名志愿者作了遗体捐献的登记,其中2040名实现了生前遗愿;另有3000多人办理了角膜(眼球)捐献登记,21位实现遗愿,其中11人的角膜(眼球)使14人重见光明。遗体捐献志愿者中,年龄最大的一位是清末秀才,110岁,他叫苏局仙;最小的是一位两个月大的婴儿。

  背景

  其实,郁老太所遭遇的曲折并不是个例,不少抱着“造福他人”念头提出捐献遗体的老人都有“难过子女关”的体会。

  负责遗体捐献的市红十字会组织训练部部长杨钧仪说:面对遗体捐献,老年人豁达,年轻人开放,倒是有一批中年人出于孝道或囿于传统习俗,反而无法接受父母捐献遗体的想法,从中阻挠。不过,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扫除了这个“亲情障碍”。《条例》指出:遗体捐献执行人除近亲属外,还可以是养老机构、捐献人工作单位、村(居)委会、亲朋好友和其他有关单位。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本人已铁定心思捐献遗体,但家人不同意时,他(她)可以委托朋友、单位、居委会等机构帮助自己实现愿望。

  此外,《条例》还规定:遗体捐献必须无偿,并应用于医学科学事业的原则,不能用于任何形式的商业买卖。除捐献人自愿之外,如死者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之意向,家人一致同意捐献的,也可办理捐献手续;公民表示捐献意愿并办理登记手续后,也可自由变更或撤消登记;捐献人可自由捐献遗体的全部或部分,自由指定捐献遗体的接受单位。

  这些规定不仅扫除了“亲情障碍”,也增加了遗体捐献的透明度,扫除了不少人的疑惑猜忌。难怪仅3月1日至5月,市红十字会就收到了1000多份登记,超出了往年整整一年的登记数!

  尾声

  就像76岁的郁文瑛老人一样,这一万多位令人肃然起敬的遗体捐献志愿者在生活中大多很普通,然而,也正是这种普通,才使他们的抉择展示出了震撼人心的力量。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人说,在她看来,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遗体捐献,“死人救活人,是件大事。”她很自豪,参观过“遗体告别室”,她很满意,还组织了老朋友们一起去看。“身后如此,也就没什么遗憾了。”老人们深感慰藉。另一位叫作高敏的老人一生平凡,但她却打算为一个失明的年轻人捐献角膜,“我老了,身体不好,角膜还管用,将来就把它留给年轻人吧。人不在了,可眼前的世界还是亮堂堂的。”还有一位垂暮老人,几次三番叮嘱儿子为自己捐献遗体,儿子被母亲的精神所感动,在为母亲办理遗体捐献的时候,也为自己填了一份申请表……

  生命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捐献者说,生命就是世世代代延续的爱,生命的意义就是爱的延续,生生不息。为这个世界,他们献出了自己,他们的生命也在这个世界上得以延续。(本报记者 姚丽萍 金耘 本报通讯员 袁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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