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6日消息:北京某研究院工作人员林某嫖娼认识了两名卖淫女后,竟在互联网上给她们拉起“皮条”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介绍卖淫罪对林某提起公诉。
现年26岁的林某今年2月嫖娼时认识了卖淫女兰兰和小曼后,就干起了拉皮条的勾当。他购置电脑,并在数个网站 上为这两名卖淫女发布赤裸裸的卖淫信息。
经林某牵线,兰兰和小曼在北京市海淀区月季园小区暂住处、朝阳区慧忠里暂住处大肆从事卖淫活动。同时,兰兰和 小曼还将一部分嫖客介绍给其他卖淫女,其中包括16岁的未成年人小小。
坐享其成的林某不光从小曼、兰兰手里获得1万余元“介绍费”,还免费享受她们提供的性服务。
短短3个月内,兰兰、小曼各自卖淫百余次,还容留他人在自己的住处从事色情交易。北京晨报报道说,这几人被抓 后,警方在她们的住处抓获近20名嫖客。兰兰、小曼因介绍、容留卖淫罪,小小因介绍卖淫罪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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