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康海峰)本报7月20日独家报道的《五龄幼女处女膜离奇破裂》一案昨日有了结果:原告方因证据尚不充足,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年仅5岁的原告所受伤害有医院诊断和法医鉴定结论予以证实,可以认定。但因原告年龄幼小,没有足够的认知能力,对这一伤害是何时造成的,不能比较准确地表达。事发后,原告方虽然立即进行了询问了解,并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却始终没有足以支持诉
因此,从本案的事实和书证、证人证言分析,原告在被告幼儿园受到伤害,只是一种可能性,但不是唯一性。所以,确认原告就在幼儿园受到伤害,证据尚不充足,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宣判后,原告方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将于近期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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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4日晚7时50分,五龄幼女童童(化名)被幼儿园老师送至家门口车站,由其外婆接回家。尔后,童童上洗手间,其母为其擦屁股时发现阴部有血迹,后童童到医院检查,被确诊为处女膜破裂。童童父母因此将童童所在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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