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告赢“包二奶”的丈夫,武汉硚口的刘巧仙女士先后奔走于区妇联、居委会、法院等单位半年多。昨日,她终于舒了一口气:丈夫赔了她10万元。1989年,刘巧仙与王某结婚,婚初感情尚好并生育一女。1998年,刘听说王包养了“二奶”涂某,并与涂某生有一子。去年11月,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因刘巧仙愿意和好,法院不准。
今年6月8日,见丈夫一直在外不归,刘巧仙向硚口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王犯重婚
在刘巧仙取得的证据面前,王某请求刘撤诉并同意赔偿。9月4日,硚口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刘巧仙与王某离婚,刘抚养女儿并承租住房。
昨日,接到王赔偿10万元支票,刘巧仙说:“绝不能纵容男人包‘二奶’。”(见习记者陈俊旺通讯员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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