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天真无邪的小孙女菲菲(化名),璧山丁家镇龙安村57岁的张大荣痛不欲生。让她痛心的是年仅4岁的菲菲竟然遭到他人蹂躏,凶手是一名不满15岁的少年。
8月26日中午,张大荣在院坝里听见邻家屋后传来菲菲的喊叫声。担心孙女掉进粪坑的张大荣循声绕到屋后,眼前一幕让她目瞪口呆:4岁的小菲菲正被邻家不满15岁的黄宇(化名)压在地上,两人均光着下身……在张大荣的喝斥下,惊慌失措的黄宇提起裤子准备跑,气 得冒烟的张大荣冲上前就是一耳光。不料这一耳光却引发双方家长一场混战,又羞又恼的张大荣当即拨打110报了警。
黄色录像是祸根
璧山县公安局丁家派出所治安民警李元庸接到报案后,率两名民警、一名联防火速奔赴现场调查,并将满身污泥的黄宇带回所里调查。在派出所,黄宇承认了强奸菲菲的事实,同时他还交待此前曾哄骗4岁的菲菲到一间空柴屋,垫着塑料袋同她发生了性关系。
原来,在丁家镇某校读书的黄宇时常同一伙社会青年鬼混,经常出入一些黄色录像厅。黄宇向民警供称,看到录像中那些男男女女光着身子睡觉,每次他都因好奇而琢磨许久,越琢磨越睡不着觉。终于,他决定模仿录像中的场景亲自“体验”一下,于是仅一墙之隔的小女孩菲菲成为他的“猎物”。在他的甜言蜜语下,年幼无知的菲菲多次被奸污,但双方家长均毫不知情。菲菲经医院检查为“外阴红肿”、“外阴炎”。璧山警方很快将黄宇依法刑拘并报请检察院逮捕。
索赔贞操二十万
始料不及的是,9月3日,璧山县检察院认为“黄宇不构成奸淫幼女罪”,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警方被迫将黄宇释放,而黄宇回家不久即同家人一道消失得无影无踪。同时,村里谣言四起,舆论压力和精神打击使菲菲的母亲几乎神经失常,整天抱着女儿发愣。小菲菲开学上幼儿园了,却没有一个小伙伴愿和她说话,明里暗里总有人指着她喊“坏娃儿”。
悲愤不已的菲菲家人通过咨询,决定依法讨回公道,他们通过律师拟向黄宇及其监护人索赔幼女贞操权损失、精神、名誉、健康损失共计20万元。
强奸案引发争议
这起少年强奸幼女案在璧山反响强烈。璧山警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照新《刑法》有关规定,黄宇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奸淫幼女罪,且黄宇年满14周岁,应该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璧山县检察院却搬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称,“司法解释”中有一款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称,他们认为“菲菲处女膜未破裂,未出现大出血,也未受到其他严重伤害,”当属“司法解释”中的“情节轻微”,鉴于该司法解释并未就此进一步阐述,因此他们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
西政法学博士高一飞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案公、检两方理由均很充分。至于菲菲索赔20万贞操权,他认为我国现行法律条文中未对贞操权作具体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精神赔偿的司法解释,贞操权属独立人格权,属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我国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人格权、身体权予以保护,这包括了全部贞操权的内涵。
高博士告诉记者,菲菲及其监护人可依法向对方当事人及其监护人提出精神赔偿要求,具体数额应由管辖法院根据侵权人过错程度、具体情节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而定。
高认为,黄宇属相对负刑事责任人,本案中引起精神打击及严重后果,因此应该负刑事责任。如检察院不予批捕,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如法院不受理,受害人可持《不予受理通知书》向上一级法院起诉。公安机关还可对检察院的不予批捕决定书有权通过检察机关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复议。 记者 许泉 实习生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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