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亲换亲,妙龄女嫁给了一个精神发育迟滞者,三上公堂,她终于换回了“自由身”。但此时,她已经是心力交瘁。
这位女子名叫王可(化名),六安市狮子岗乡人,王可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村人,因为家境贫困,王可的哥哥一直没有找到对象。于是,老两口就想方设法要为儿子找个老婆。1996年春,在媒人的撮合下,王家邻村的杨家达成了“换亲协议”,杨家的二女儿嫁给王 可的哥哥,作为交换,王可必须嫁给杨家。王可听说杨家的儿子是个“孬子”,将一辈子的幸福托付在这样一个男人身上会是什么结果,她实在不敢“尝试”,因此她死活不同意,接下来遇到的就是母亲的“苦口婆心”和父亲的软硬兼施。1996年10月16日,张灯结彩的杨家娶进了泪水涟涟的王可,随后,杨家的二女儿嫁给了王可的哥哥。
守着脑筋不太够用的丈夫,王可整天以泪洗面,杨家更是对其心存戒备,不让她出门。更让王可想不到的是,自己还经常遭到丈夫的无端殴打。1999年3月,丈夫再一次把王可打成“腹部软组织受伤,右腕部血肿”,这一次,她实在忍无可忍了,她把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但法院审理后对“换亲”和王可诉丈夫精神方面有问题没有作认定,并认为两人虽经别人介绍相识,但婚后夫妻感情并没有因琐事争吵而破裂,因此不准两人离婚。其后,王可不顾杨家的威胁和自己哥哥的哀求,再次上诉要求离婚,结果法院维持原判。
两次要求离婚失败并没有让王可绝望。2001年7月,倔强的她第三次上诉,提出离婚,她委托律师在诉讼期间申请法院对丈夫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法医鉴定结论为,王可丈夫“属精神发育迟滞(轻度智力低下)”。9月初,裕安区法院根据审理情况认定,王可与丈夫因换亲相识,婚前感情基础差,且王可丈夫精神发育迟滞,两人无法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最终判决同意两人离婚。
胜诉后的王可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她已经把自己一生中最美丽的青春年华全部花费在了离开一个自己从来没有爱过的男人身上。·通讯员程峰记者许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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