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蔡宇 昨(10)日,在成都市青年路一服饰店选购衣服的何小姐,购物完毕之时欲借店里厕所解“内急”,却遭店老板严辞拒绝,逛商店买东西这件惬意无比的事情突然因入厕这一小事变得尴尬十分。何小姐直斥店方:有厕不让顾客用,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应作赔偿!
小姐内急店主阻挡
昨日上午9点,年轻漂亮的何小姐和一女伴上街购物。青年路上一家服饰店内挂满眩人女装将两人引进店内。比镜试衣,左挑右选,花了大半个小时,何小姐看上了一套浅咖啡色的长裙秋装,260元,何小姐爽快的掏钱买下了这套心仪的衣服。刚走出店门几步,何小姐突然感觉肚子有点不适,估计是早上出门前喝的牛奶多了点。最近的一处公厕对此时的何小姐来说距离实在太远。无奈,何小姐和女伴只得返回刚才购物的服饰店,欲借用厕所解急。
不料,刚才还慈眉善目的男老板这会儿面色铁青地拒绝了何小姐的要求。着急的何小姐和女伴与老板大吵一通,店老板不但不退让,最后干脆堵在厕所门口做了“铁将军”。被气哭了的何小姐只得拎着衣服一路跌跌撞撞地冲向厕所,弄得狼狈不堪。气不过的何小姐表示,明明有厕所,却不让顾客使用,这家店已严重侵害其权益,她将向消协投诉以维权。
老板辩解怕犯众忌
昨日中午,记者找到这家服饰店,魏姓男老板对上午发生的“入厕事件”的描述与何小姐出入不大,但其拒绝何小姐借用厕所的理由,却让人大跌眼镜。魏老板称,让外人上自家店内的厕所,犯忌。这是生意人的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再说,我这里又不是公共厕所,凭啥子说想上就上?”……
魏老板的“残酷”做法究竟有没有违规?四川省消协投诉部许主任介绍说,对魏老板这种小店铺来讲,它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必须设置公共厕所以供顾客方便的商店类型,因此魏老板的行为没有侵害何小姐权益。人流量大的大中型商场,如没有厕所或不让顾客使用,则属违规。厕所对所有商家来讲是个附属设施问题,但不是一个必备的前提。顾客想用老板的厕所,双方协商解决是最好的方法。
入厕问题店铺“普及”
魏老板所说的“忌讳”在生意场上有多大市场?昨日下午,记者沿着商业旺铺春熙路路边的店铺一路寻厕,得到的回答只有一个:没有。而据观察,说“不”的店至少有3家后堂就设有厕所,但门上都贴有:员工通道,顾客请止步。而在双桥路上密密匝匝排布街边的鞋店、服饰店,因大多系居民楼改建而成,所以一般都有厕所。但不管记者装作如何着急或如何礼貌,店老板们均视而不见,一概“没有”。
记者表明身份说清来意,一经营女性服饰的女老板证实了业界的这一忌讳,并声称她自己也从不让外面的人用店里的厕所,就算是对方买了店里的衣服也不行。据她说,现在本来有很多人不“自觉”,为了省点钱或图方便,进店来顺便看几件衣服后便说要用厕所,“我们是做生意的,又不是开公厕的。而且厕所又都在店子后面,放了很多东西,人杂掉了东西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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