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海燕、通讯员侯建华)佛山市中院昨日对一宗特大组
织、强迫妇女卖淫案作出一审判决,四名案犯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
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此,这个以湖南省郴州人王大林为首、横行顺德长
达3年、受害女性达17名的家族式犯罪团伙终告覆灭。
据悉,1997年3月至2000年6月间,王大林、黄国竹、罗建容
、王三林等人以介绍到广 东打工为名,分别从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诱骗妇
女到顺德市后,使用威胁、打骂或者强奸等手段,强迫妇女卖淫。其中,王
大林参与强迫邓某某等13名妇女(其中一人才13岁)卖淫,并对其中4
人强奸后迫使其卖淫;黄国竹参与强迫肖某某等3名妇女卖淫;罗建容参与
强迫罗某等2名妇女卖淫;王三林参与强迫史某某卖淫。
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王大林等人无视国家法律,以控制、威胁、强奸
等手段,组织、强迫多名妇女长期进行卖淫,其中包括一名幼女。其行为已
构成组织、强迫卖淫罪,应依法严惩。王大林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身,没收财产;黄国竹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罗
建容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王三林
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一审宣判结束后,四犯均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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