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相某假冒同乡身份来青打工,窃得酒店的大宗物品后逃窜。店主发现其踪迹后,行程数百公里将其擒获。9月2日相某被依法刑拘。
今年18岁的相某是济宁市泗水县人,7月底携老乡王某的身份证复印件来到李沧某酒店打工。8月28日相某欲离开酒店,凌晨3时许,他收拾行李时发现店老板锁着的柜子底部木板松动,遂窃得手机1部,金首饰4件及其他物品,连夜逃走。
8月31日店主得到消息,嫌疑人有可能躲在蓬莱市某公司内。店主未报告公安机关便只身前往,将相某抓获并扭送到当地公安机关。永安路派出所获悉后,立即派民警将其押回。
经审查查明,相某外出打工时就没安好心,事先借用老乡王某的身份证复印了数份。来青后,他谎称身份证丢失。作案后他自以为使用假名公安机关根本无法查到,便又窜至蓬莱某公司,继续以王某的身份打工,没有想到被店主跟踪抓获。(于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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