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年前因病住院并输了血,3年后,患者被查出患了艾滋病,其夫亦被感染艾滋病。艾滋病毒从何而来?是因为输血造成还是另有原因?这一不幸事件的主人公———湖北宜城市小河镇的杨某,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向为她输血的医院讨个说法。
1998年4月7日,时年37岁的杨某因子宫肌瘤到襄樊市南漳县某医院治疗,同年4月20日,医院为她输血400毫升。出院后,杨感到身体不适,自1998年5月7日开始,她多次到该医
为了治病,家庭并不富裕的杨某只好变卖家中全部财产、牲畜,但也只是杯水车薪。她的两个儿子一个13岁,一个16岁,目前都辍学在家。由于自己排除了通过其他途径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性,杨认为身上的艾滋病毒是医院为她输的血中带来的,为此她准备将南漳某医院告上法庭,并索赔160万元。(记者陈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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