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曾经荣立三等功、退伍后在一次水利工程建设中受伤致残的老兵,竟
在浠水县清泉镇一间简陋的公厕里居住了20余年。
5日,记者走进了清泉镇新华正街花园巷,在众多高大楼房的夹缝间,找到
了三等功臣居住的公厕。公厕的“主人”袁新才正在他的“门口”立着,说明
来意后,他热情地邀请记者进他的“屋内”看看,公厕的木门十分残破,厕内
臭不忍闻。袁新才的“居所”就是 依厕所的半堵墙而搭建起来不足20平方米的
简易建筑,袁新才和他的妻子以及二子一女,与这间厕所厮守了20余年。当记
者获知他是一位曾经荣立过三等功的退伍老兵时,记者感到震惊了。
为了核实袁新才的真实身份,记者往返于浠水县民政局和浠水县人民武装
部之间,未果,最后获知,有关退伍老兵的档案在浠水县档案局,费了一番周
折,记者在这里查到了有关袁新才的资料。在一张三等功材料审批报告表上,
写明了袁新才荣立三等功的简要原因:该同志主动向组织要求超期服役,能同
坏人坏事作斗争,1960年10月13日,他上街发现有人盗窃粮站里的粮食,就把
偷盗国家粮食的人抓住,送交地方公安局。该同志工作一贯积极苦干,搞副业
生产种菜成绩突出……
1960年的袁新才,在平凡中创造出了业绩,被他所在部队的营党委荣记三
等功。而今,青春不再,昔日的三等功臣如今已是花甲之年,竟有20余年的光
阴与“臭味相投”。
记者随后在浠水县水利局伤残办,找到了一张当年黑店公社县办水利工程
民工伤亡抚恤表,上面有袁新才的名字,当时他的腿部受伤,支付的抚恤费是
250元。据浠水县水利伤残办公室负责人周应德介绍,按1970年至1976年的标准
来看,袁新才的抚恤费是比较高的,可以推测他的伤情算是比较重的。
记者返回功臣的公厕居所时,袁新才正在检修屋顶。聊了几句得知,他一
直没有工作,靠做帮工勉强度日,其妻说:日子总算过来了。(特约记者胡秋子
通讯员吕艺林徐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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