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现在是借债容易讨债难。不知从何时起,欠债的人成了“老子”,讨债的却成了“孙子”。然而,法律不会听任欠债者的强词夺理,也不相信无赖的眼泪。昨天,虹口区法院在集中发还执行款大会上,对3名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当场予以司法拘留15天。在场的几十名申请人,目睹此情景都面露喜色。
家住辉河路的本市市民顾某欠债14万元,法院判决书于1998年7月下达后,他迟迟不履 行判决。1998年至今,每次法院集中公告,顾某都是公告对象,但他总是置若罔闻。法官找了他多次,他东躲西藏,还自以为得计。昨天凌晨5时,执行法官突击上门,终于将他“请”到了法院。
40岁的陈某是某饭店的采购员,他于1999年9月向王某借了1万元,说好2000年12月起每月归还1000元,却一直没有归还。今年7月,王某向虹口区法院起诉,要求陈某还款。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陈某应于今年9月1日起每月1日归还1000元,并于7月31日前支付王某利息300元。但是,陈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对“首期”300元利息和422元案件受理费也置之不理。执行一庭的刘庭长说,尽管陈某欠债数额不大,但15天的拘留并不能“抵偿”他的债务,他依然要履行法定义务。
第三名被执行人曹某衣着光鲜,皮鞋锃亮,他被拘留的理由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他是3人中被执行时间最长的一个。他和朱某在自费赴日留学期间发生经济纠纷。1995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曹某在一年内归还朱日币324.5万元,人民币2000元,及承担相应的利息和案件受理费。判决生效后,曹某未履行法定义务。朱某于1997年5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法院几次上门后,曹某的父母曾替他还款9000元。但此后,当法官多次找到曹的户籍所在地四川北路某号时,其父母都说他已离婚,财产全部归女方,而曹本人在外地做生意,找不到他。法院经多方努力,终于在去年6月将曹某从一套豪华住宅中拘传至法院,由他的弟弟以这套住宅做担保,让他和原告朱某订立了分期还款的协议。但一年多来,曹仅支付了人民币5.1万元,对10多万人民币的余款迟迟不履行。虹口法院在这次集中执行中,又一次将他拘传至法院,就在法官责令他履行还款义务时,曹某还企图将口袋里的5000元人民币转移给其弟,被法官及时制止。在大会上,当法官宣读了对他予以司法拘留的决定后,曹某害怕了,表示愿拿出口袋里的5000元来还款,但这时已经迟了。
3名欠债不还者被拘留,为其他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藐视法律、抱着侥幸心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人,最终都将吞下苦果。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