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被关近两年终判无罪 依法获得国家赔偿两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9月17日12:09 华商报

  被关近两年终判无罪

  今年54岁的贺生玉是清涧县人,原系第一汽车制造厂榆林服务站副站长。1996年1月2日,贺生玉因涉嫌贪污被逮捕,同年6月27日被榆林市检察分院起诉到榆林市中级法院。1996年11月6日,榆林中院一审认定贺生玉贪污18859元,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贺生玉不服,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裁
定发回重审。1997年10月28日,榆林中院判决认定贺生玉贪污7814元,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其后,又历经两次重审。1999年11月23日,榆林中院终审判决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贺生玉犯贪污罪不能成立,宣告贺生玉无罪。在此期间,贺生玉共被关押668天。

  依法获得国家赔偿

  2000年2月28日,贺生玉向榆林市检察院、榆林市中级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两机关共同赔偿其被错误关押668天的赔偿金21957.16元,并为其恢复名誉、恢复工作,追究举报伪证人的法律责任,赔偿给其家人和本人造成的精神和经济损失,赔偿被扣押存单原状和误工工资。

  2000年8月16日,榆林市检察院和榆林市中级法院作出共同赔偿决定书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检察院和法院为该案的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按照国家统计局2000年3月29日公布的1999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346元计算,当年每日平均工资为32.87元,两机关应给贺生玉赔偿21957.16元,由两机关各承担一半。对贺生玉提出的其他赔偿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贺生玉不服此决定,向省高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日前,省高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维持榆林检察院和榆林中院的共同赔偿决定。

  刑事司法赔偿相关规定

  此事件属于国家赔偿中的刑事司法赔偿,刑事司法赔偿的前提是必须存在刑事司法侵权行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16条的规定,受害人可依法获得赔偿权利的情形有以下几种:①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错误逮捕的。②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③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如果已经发生可以获取国家赔偿的刑事司法侵权行为,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原则上是哪一机关作出了生效的侵权决定,则哪一机关就是赔偿义务机关。在我国,能够成为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法院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每日赔偿金应该是多少呢?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6条的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本报记者周秦)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时事论坛】【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分 类 信 息
北京
  • MBA联考120天解决
  • 婚庆服务找金缘谷
  • 西吉数字变频空调
  • 普吉7日非常男女
    济南
  • 两个人的浪漫海边
  • 最优质的选择中豪
    上海
  • 追求有序创造满意
  • 求购子午线轮胎
    广东
  • 东莞育才学校招生
    河南
  • 只有文化才是经典 天津地区招商HOT
  • 分类广告刊登热线>>


    新浪商城推荐
      香水专题
  • CD真我香水
  • 清泉女士香水
  • 古姿嫉妒女香水
  • 欢沁女士香水
  • 第五大道香水
  • CD绿毒香水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