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消协获悉,今年“十一黄金周”市消协不会像以往再发出旅游警示。负责旅游专项投诉接待的汪鸫称,去年“五一”和今年“十一”均没有发生典型的、重大的旅行社违规事件,但消费者出门旅游仍要当心“挨宰”。
汪鸫表示,从去年“五一”情况看,旅游投诉热点主要是旅行社相互间“卖团”、承诺的回程票不能得到保障、旅游景点“缩水”和导游超额收取小费等。按照有关规定,旅行 社因参团人数不足需将旅游者转并给其他旅行社出团,必须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否则将承担总团费10%的转团违约金。但实际上不少旅行社搞的却是“暗箱操作”,不经游客同意多次将游客转卖。
去年“五一”节期间,市消协针对旅游投诉问题发布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办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意外保险暂行规定》等,所以去年“十一”和今年“五一”期间基本没有发生游客投诉旅行社的行为。他表示,一旦有违规转团、卖团、景点“缩水”等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况发生,该旅行社不仅应承担违约责任,还要承担由此给游客造成的各种物质及精神损失。(作者:陈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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