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出来端‘泥饭碗’真是有点稀里糊涂的,没多想什么就将‘铁饭碗’给扔了!”栗占武如此笑言当初自己的“不成熟”。作为广西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之一的他,1989年参加工作不久,就凭着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冲劲辞去公职,与几位志同道合者开办广西南华律师事务所,率先“吃”起了“合作所个体律师”这只“螃蟹”。
谈起过去的那段岁月,栗占武感慨不已。创业之初,南华所的家底真可谓“一穷二白 ”,在中华路租了一个小房间,连桌子凳子都没有,后来是他们原来所在单位——南宁地区司法局给送来了几张,才勉强布置成办公室的样子。“那时根本就没敢对拿工资抱什么希望。”就是在这样举步维艰的情况下,栗占武接到了第一个案子,是一个很小的民事纠纷案,只能得到100余元的报酬。可这毕竟是自己的衣食来源,他骑着那辆“老坦克”自行车,尽心尽力地在当事人的家及法院之间来回跑。尽管如此,官司还是输了。这一结果使踌蹰满志的栗占武受到极大的打击:“当时我难过了好几天,甚至比当事人还要痛苦。结果是当事人倒过来安慰了我一番。”
所幸只是万事开头难。往后,南华律师所的路越走越宽,栗占武的“生意”也越来越多,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慢慢开始成长了。”而真正的“成熟”则是在1998年担任南华所主任之后。1998年,南华所陷入几近关门的窘境,栗占武“受命于危难之间”,挑起了律师所的大梁。经过全所员工的一番努力,南华所“生意”一日日好起来。
面对取得的成就,栗占武表现得很谦逊,他笑眯眯说,自己是才刚刚“走向成熟”,还要多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为法律的公正尽一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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