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福建网9月20日消息:日前,厦门湖里法院就市民王建福因怀疑“小灵通”基站会对孩子造成辐射,故意拆毁 基站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王建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电信公司经济损失8300元。
据厦门晚报报道,今年2月的一天,王建福抱着两岁的儿子上住处的顶楼上玩,发现楼顶安装了电信公司的“小灵通 ”基站。王建福怕基站有辐射,会影响儿子的身体健康,
据证实,电信公司安装该“小灵通”基站,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湖里法院认为,王建福的行为已经构成破坏共用电信设施罪,但鉴于他认罪态度好,并退赔了部分损失款项,具有一 定的悔罪表现,故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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