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9月20日消息:两家船务公司总经理竟伙同所属远洋轮船长、大副配合“蛇头”大肆进行偷渡活动,今 天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8年,“蛇头”则被判无期徒刑。
据新华网报道,1999年4月,天津通英船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国起以公司名义承租“梦境”号远洋货轮。随后, 他与福建籍“蛇头”李秀泉、“梦境”轮船长一起采用揭换海
同年9月,李秀泉又与上海亚航船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柴杰,及其所属的“泛华”号远洋轮船长、大副等人采用同样的 手法,先后4次组织36人偷渡出境。
徐国起、柴杰分别被处有期徒刑14年、8年。李秀泉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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