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屠苏
一年前,事业小成的郑明被一个发廊女迷住了心窍,导演了一场抛妻弃女的家庭悲剧。从迷乱中清醒过来后,他怀着无限的忏悔投书本报,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给那些游离在家庭边缘的人们敲一记警钟———
我是四川农村的泥瓦匠,1990年认识了武汉姑娘彭娟。我们的相爱遭到她父母的强烈反对。为了和我在一起,彭娟给母亲下跪,终于感动了母亲。随后,我们一起南下广东、深圳等地打工。由于没有户口和文凭,工作特别难找。最艰难的时候,只能靠喝粥填饱肚子。有一次,一个熟人请我吃饭,点了一盘午餐肉,我一口都舍不得吃,带回家给彭娟,她抱着我哭了一夜。
1994年回汉后,我们有了可爱的女儿,我也凭借手艺做起了装潢生意。几年下来,赚了不少钱。然而,没过多久,在生意场上一些朋友的唆使下,我开始不安分起来。1999年6月,我认识了京山来汉的发廊女小霞,鬼使神差地一头陷了进去,每月的收入全花在了她身上。
妻子知情后,哭得死去活来,求我不要放弃这个家,但我全然不顾。去年6月,我们离了婚,感情混乱之际,合伙人骗光了我的钱,我的生意从此一蹶不振,小霞也绝情而去。我如梦初醒,希望妻子和我从头来过,但她已心灰意冷,不敢再相信我了。
现在,我已不奢望妻子能够重新接受我。就让我这个负心汉在余生中自食苦果吧!
此时此刻,我把忏悔之心公示于众,是想让那些正因第三者徘徊不定的朋友得到一个启迪:赶快回到爱人的身边吧!
昨日,记者找到了彭娟。自丈夫离开后,她一直在家里靠做拖把维持自己和女儿的生活。
回想夫妻俩当年同舟共济的情景,她泪光盈盈。她不解地说,没想到生活好起来后,却离幸福越来越远。她哭诉道,家庭破碎后,女儿受到的伤害最大。因为害怕再失去妈妈,家里只要一来男客人,她就拿着棍子赶人家走。
彭娟坦言,她对丈夫的爱始终难以割舍,可是能否重新接纳他,目前还无法决定;但她表示:中秋愿意带着女儿参与本报组织的活动,与丈夫见面谈一谈。(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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