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武汉九月二十一日电(余皓张绿水肖玮)认识仅十余天便马虎结婚,新婚仅几个月便“闪电”离婚,武汉市江
汉区法院的离婚审结资料表明,将婚姻当成“快餐”而马虎结婚的人多了起来。
在该区审结的每年一千六百余件离婚案中,约百分之五的人马虎结婚又“闪电”离婚,且有上升的势头。这类马虎结
婚的夫妻中以流动人口及外来人员居多,大多在一年内结 婚又离婚。
一见钟情,有缘则相聚,无情便分手是这些“快餐”婚姻人的普遍心态。
王某(男)与李某(女)同在一个单位打工,两人一见钟情,认识仅十余天便火速结婚,但婚后因性格不合,矛盾不
断,性格要强的他们均认为:离了婚照样会过得很好,于是新婚几个月便在法院闪电般离了婚。
有的人由于是大龄青年,想到迟早总要结婚,晚结不如早结,草率结婚后又感到痛苦,只有选择离婚;也有的人当初
结婚只是想找个依靠,一旦环境有变,便选择离婚;还有的人因相互利用而结合在一起,当无利用价值时,便迅速分了手,种
种心态不一而足。
婚姻法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引玲教授指出,法律对婚姻本质的定义为:婚姻是以双方自愿,并在以长久共同生
活为目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一些人由于交往时间仓促,再加上结婚动机不纯,婚前未建立起良好的感情基础,又缺乏共同
生活长远背景,草率结婚、离婚便应运而生。
刘教授称,正常的婚姻,情感与责任因素缺一不可。因此,婚姻“快餐”的危害性是极大的。除了婚姻解体,对自身
造成危害外,还会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带来一系列不良因素;同时,由于其缺乏社会责任感,也会影响到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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