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生活在这个城市里,每天都会发生许多稀罕事。这不,昨天下午,在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一男一女持续吵了一个小时。原因是:女的骑摩托车时不慎把手机从裤兜里掉到地上,男的正好开着车,来不及躲闪,把手机碾个稀巴烂。一方要求赔偿而另一方坚决不答应。 昨天下午两点左右,记者正好路过该路口。“我喊着喊着,车没停,轮子从我手机上轧过。”女子委屈地说。而红旗轿车司机也据理力争:“下雨路滑,谁注意地上有个手机呢?况且,车密封这么严,我又怎么会听见她喊啥?”“要不打110吧!”双方争执 不下,一致要求警察来断个公道。几分钟后,巡警赶到,也只能“洗耳恭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筹莫展。
“让交警来断吧。”巡警提议道。接到指令的交警迅速赶到现场,“车没轧住人,人又没碰住车,还是你们自己协商解决吧。”交警也没办法!围观的看客也都挠起头来。不知不觉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双方仍在僵持,记者只得离开。
随后,记者把这个特殊的经历讲给律师听。郑州市国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李晴川认为,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司机都应该给对方一定的补偿。因为他的行为已经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其补偿的额度应该依照有意或无意的程度而定。(记者陈关超 线索提供:张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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