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庆终于受到了惩罚,被判无期徒刑!”近日,深受其害的原重庆长征冲压厂等4企业 700多名职工奔走相告。
这个令职工们恨入骨髓的程庆,是一个“神通广大”的巨骗。他现年39岁,其户口所在地为渝中区善果巷16号。1992年,他在广州某企业任职。同年,他随深圳某旅行社组团到东南亚地区旅游,途经香港时,脱团到了塞拉利昂共和国驻香港领事馆,随后以投资移民为 由,办理了到塞拉利昂的签证。到了塞国后,程庆花高价在该国购得假身份证,但他并未在该国定居、也未申请注销中国国籍,却自此开始以“外商”身份,制造了我市建国以来最罕见的一起重大合同诈骗案。
1994年11月,程庆经过一番“思索”,持塞拉利昂共和国护照,以塞拉利昂公民的身份在新加坡与他人合伙注册成立了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有限责任的免税私有企业,注册资本为10万新加坡元,发行和认缴资本为2新加坡元,其中程庆认缴出资仅1新加坡元,但却是公司4成员之一,为董事。
该公司在我国境内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也未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因此不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不能在中国境内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实体,却被程庆当作在国内大肆招摇撞骗的大旗。
1996年初,程庆谎称自己是新加坡公民,堂而皇之与我市许多企业洽谈“投资”问题。当年8月,他以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渝中区南纪门街道办南纪门工业公司所属企业重庆立新印刷纸箱厂(集体企业)达成协议,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重庆美新鞋业公司。
在协议中,程庆与对方信誓旦旦约定,合营公司总投资为人民币200万元,注册资本人民币180万元,外资方以机器及现金共计人民币135万元等值外汇投入,中国合资方则以自有房产投资。哪知道,程庆在一番“君子协议”后,竟用一张70万元的空头转帐支票和一张伪造的65万元转帐支票进帐回单,作为外资方全部资金到位凭据,同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新加坡假护照,骗得了重庆美新鞋业公司的注册登记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程庆及其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至今未向重庆美新鞋业公司作任何投资。
1997年3月,蠢蠢欲动的程庆以全员接收职工、承担所有债权债务、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金等“美丽的谎言”,签约兼并了重庆立新印刷纸箱厂。
阴谋得逞后,程庆一反常态,既不将该厂的财产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按协议规定承担该厂债务,而是将该厂位于花街子、守备街、小巷子等3处房产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105万元,将部分厂房、营业用房和部分设备变卖6322万元,又通过门面出租和收取市社保局渝中区分局拨给重庆立新印刷纸箱厂的职工退休养老金等手段,获款6634万元。拿到这些钱后,程庆除支付该厂职工工资、医疗费、归还部分借款等共计8289万元外,他通过处理被骗企业部分财产等手段,实得赃款15167万元。
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一个自称“新加坡公民”的重庆人,大肆“兼并”我市4家企业并相继“变卖”,而后卷款数百万元逃之夭夭。案发后,在公安部及国际刑警组织的配合下,我市司法机关连续作战,终于将犯罪分子送上了审判席——
惊天巨骗难逃正义之剑
程庆神秘蒸发后,受骗企业职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抓捕骗子,还职工们一个公道。
国务院有关领导及我市主要领导人获悉此事后,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公安部门尽快破案,确保广大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去年7月30日,如惊弓之鸟潜逃在外的程庆被公安机关在广州白云机场截获归案。
程庆落网之后,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合同诈骗罪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面对检察机关的提审,狡猾的程庆仍采取“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方式,拼命维持其“合法外商、合法兼并”的假相。不得已,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为了将程庆绳之以法,市检一分院检察员潘瑞容、罗鹰制订了一套完整的举证计划。其中,对程庆的身份、国籍问题,检察员通过对渝中区储奇门派出所的走访,国际刑警新加坡中心局关于协查程庆身份的回函及附件、公安部复认定程庆国籍的函及程庆本人的交待,最终证实其假外商身份及明知自己无履行能力,还非法兼并卖掉4个企业牟取暴利的犯罪事实。
经过补充侦查后,今年6月12日,市检一分院再次向市一分院提起公诉。7月31日,市一分院审理认为,程庆采取欺骗手段获得赃款29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应依法严惩,市检一分院指控其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故一审判决被告人程庆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继续追缴其所得赃款人民币29874万元。
空手套白狼再卖三个厂
重庆立新印刷纸箱厂被轻易“搞定”后,程庆望着白花花的钞票,狼子野心大为膨胀。
1997年12月,程庆又故伎重施,以资产重组、盘活资产、共同生产TPR新型鞋材、全员接收职工、按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承担企业债权债务等条件布下陷阱,用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名义非法兼并了集体企业重庆长征冲压厂。紧接着,程庆又按“兼并——停产——人员下岗——变卖厂房设备或抵押贷款”的流程,将一些职工“赶”出厂门。1998年初至1998年8月,程庆先后将厚池街107号房屋抵押贷款人民币100万元,变卖厂房设备、出租门面获款4456万元,除支付该厂职工工资20余万元外,实得赃款122万多元。
为了给行骗进一步创造条件,1998年1月,程庆以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名义,向重庆市有关部门申请成立外商独资、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生产鞋材的新峰实业(重庆)有限公司。为了证实自己的实力,程庆将一张金额为600美元已进帐的新加坡(美国)花旗银行特种转帐支票回单涂改为300万美元,从而骗取了新峰实业(重庆)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后的短短4个月中,程庆如饿狼一样,在1998年5月和1998年8月又“兼并”了重庆塑料十九厂和重庆西南服装厂。只不过程庆仍未改变“卖厂成性”的骗子嘴脸,更谈不上注入资金、盘活企业。其中,程庆在得到重庆塑料十九厂后,将其位于九龙坡黄桷坪尖山堡房屋抵押贷款20万元,随后又通过变卖设备、收取养老金等方式获款39万元,除部分用于职工外,私自占有18万余元。在“兼并”重庆西南服装厂后,程庆更是以惊人的速度,在短短一个月内就将该厂的9个门面变卖给私人,加上变卖厂内设备材料、出租门面等收入达180多万元,除去“开支”,仍占有6万余元。
在1997年3月至1998年8月间,程庆平均每4个月兼并一个企业,成了当时企业界一大“奇迹”。此间,他通过这种骗人的伎俩,占有了4个企业787名职工的298万元“养命钱”。
俗话说,“久走夜路必撞鬼”。就在程庆“兼并”西南服装厂后急于卖门面“变现”时,引起了该厂职工的警觉。在职工的阻拦过程中,程庆先是心虚躲避,而后又使出惯用伎俩——造假。他伪造出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致重庆市外商协会的假国际信函,把自己列入新加坡中华商会的成员,企图以该商会的名义来帮其平息事端。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予以断然否定后,程庆的真实面目便昭然若揭。迫于各方压力,1998年12月,程庆携带巨款,悄然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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