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苏昆山市居民荀汉光以楼下面馆油烟污染导致自己患癌症为由,将面馆告上法庭,此案昨天在该市法院开庭审理。
据荀汉光说,他于1996年6月搬到昆山市月城湾新村二楼居住。楼下是一家名为“陈记永丰和快餐面馆”的饮食店,长年累月从早到晚煎、炒、烹、炸,油烟四起。去年底,荀汉光突然尿血,经医院诊断为肾癌,且已经转移,后经手术切除左肾。在治疗期间,他通过咨 询医学专家和自己查阅《病理学》等资料,得知肾癌与受到油烟污染有关。为给自己讨一个说法,同时也是防止油烟再对其他人造成危害,荀汉光于是将“陈记”推上被告席。
省高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立宇认为,尽管餐饮油烟对楼上或周边居民污染造成的危害已越来越被人们认识到,但像荀汉光这样因此提出起诉的还是首次听说。国家有关部门已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底层不得设餐馆,而老小区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目前尚没有具体的检测指标进行制约和处罚。受到污染侵害的当事人,只有通过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手段,迫使餐饮业主做好污染防治工作。(郑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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