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源9月27日电 一次车祸夺去了司机张某的性命,他留给亲人的是保险公司赔偿的5万元钱。然而,就是为了这笔遗产,他的妻子、子女与两位年逾古稀的父母争夺了5年。近日,广东连平县公正审结了这起纠纷案。
连平县元善镇个体司机张某在1996年因车祸而车毁人亡,张某生前曾向连平县保险公司办理了车辆保险,交通事故发生后,该公司赔付了52582.92元保险赔偿金。这笔赔偿金当 时由死者张某的父亲张×珍、母亲蓝×芳、妻子王×芝和儿子张×利4人一起到保险公司领取,为了让各自单独取不出钱,经商定,该款项以实名存入了张×珍、蓝×芳两位老人名下。
这笔钱存入了银行不久,孙子张×利想尽办法将5万元钱全部支取占用。两位老人发现后,经常苦口婆心向媳妇、孙子追讨,但媳妇、孙子不但分文不给,还经常用难听的语言指责、辱骂或虐待两位老人,使其生活陷入困境。去年3月,两位老人在追讨无果的情况下,以儿媳王×芝企图独吞保险赔偿金为由诉至连平县法院,后由于孙子张×利出面调解,并承诺给付两位老人该得的份额。为了面子,老人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但张×利一直未支付款项给老人,直到其祖母得重病无钱就医才给付了2000元。无奈之下,两位老人不怕家丑外扬,于今年3月6日再次呈状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分割儿子的5万元遗产。
法院依照《继承法》对此案进行了认真审理,认为这笔死亡赔偿金有18936.90元属车辆修理费、第三者车损费,是张某、王×芝夫妻共同所有车辆投保所作的赔偿,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被告王×芝应先分得其中的一半9468.45元。另一半应属死者张某的遗产,应由有继承权的两位老人、王×芝、孙子女5人共同继承,按各人均分的原则,两原告共应分得3787.38元。死亡补偿费两原告应分得1.5万元、丧葬费270元、抚养人费用1425元、交警转付尾数2400元。综上各项,两位老人共应分得21442.38元,减去被告已付2000元,实得19442.38元。至此,两位古稀老人满意地分得了应得的近2万元,事情得到了依法公正处理。(记者 潘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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